失智症行動計畫
2013年台灣首次提出「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」,為全世界 第13個提出失智症國家政策的國家。2016年階段性成果包括:
1. 全民教育:舉辦許多失智症認知推廣及教育活動,如辦理全 台國際失智症月宣導活動、印製宣導手冊單張、拍攝紀錄片、 舞台劇、守護天使宣導、線上學習等衛教宣導。推動第一線 服務人員,如警察、檢察官、社工、志工等教育訓練。
2. 發展社區照護資源網絡:至2016年底已設205處日間照顧 中心、8處失智症互助家庭、7家失智症團體家屋。透過22縣 市長照管理中心提供失智者長照服務,每年至少服務1萬6 千人。
3. 建構家庭照顧者服務支持網絡:設置失智症諮詢關懷專線、 提供照顧訓練課程、家屬支持團體、喘息服務等。
4. 強化基層防治及醫療照護服務:在成人預防保健訓練課程放 入失智症議題、進行失智症診療手冊編修、鼓勵設置失智症門診並納入整合照護計畫。
2017年長照2.0開始實施,服務範圍已擴及50歲以上失智者, 並提供在地化、社區式失智照顧服務。然而,不管在社區服務據點的設置、服務人力的提供及服務間整合,都仍有許多待努力的 空間,需要做得更多、更快,才能讓失智者及其家庭照顧者過著 更有品質的生活,達到2025年失智友善台灣的目標。
失智症是一種腦部疾病,年齡愈大、罹患機會愈大,隨著人類 預期壽命不斷地延長,失智人口將快速增加,世界衛生組織早在 2012 年即呼籲,各國應將失智症列為公共衛生的優先課題。我國 於 2013 年即推動失智防治照護政策綱領 1.0,也是全世界第 13 個訂定全國性政策的國家,並已打下相當的根基。配合長照 2.0 的 實施,不但降低失智症服務年齡到 50 歲,更推展社區型失智照顧 計畫,擴大服務的範圍。 2017 年公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 2.0,配合 WHO 之期 程,2.0 版執行期間由 2018 年到 2025 年,且明確承諾 2020 及 2025 年的全國目標,期待能營造一個失智友善的台灣。期待透過 中央各部會、地方政府,以及民間失智症相關組織的共同合作與 努力,能真正落實失智友善台灣的願景:打造一個能預防及延緩 失智症的友善社會,並確保失智者及其照顧者的生活品質,使其 獲得所需的照護與支持,有尊嚴、受尊重、能自主及平等地發揮 他們的潛能。
執行成果